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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竟给女大学生戴手铐

1999-11-28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河南中医学院九七级女大学生王俊霞日前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以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为诉由将郑州“丹尼斯”百货超市推上了被告席,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21110元。

王俊霞告诉记者:“今年9月27日18时左右,我到丹尼斯百货地下超市购物,在交完款过超市的检查通道时,报警器突然响了起来,我立即想起装在裤兜里的一件文胸忘了付钱,因为我购物时觉得在货篮里放个文胸挺不雅观,所以就把文胸连同衣架折叠后信手放在了裤兜里。”

“没想到我一到保卫处,保安便开始问‘口供’。因录得不实,我拒绝在他们写好的‘口供’上签字,一位胖子大怒,掏出手机说:‘喂!110吗?’一边让人‘把手铐拿来给王俊霞戴上。’一个保安从墙上先取下一个小手铐,由于我的胳膊胖而扣不住,他便换了一个大的,给我戴上手铐后便往门口带。我吓得跪下来乞求,其他几个保安也帮我‘求情’。最后,我在保安监督下给同学、朋友打了6个电话和1个传呼,撒谎说骑自行车撞了人让借1000元钱送到丹尼斯,半小时后,两位女同学急急赶来,但只借到400元钱,保安嫌钱不够又扣了我的实习卡,我才终于脱身。至此,我已被丹尼斯保安扣押了两个多小时。”

事情发生后,丹尼斯保卫处的一位处长解释说:“手铐是商场押款时用的,即使顾客偷盗也不会被使用任何器械。”对于王俊霞投诉商场“戴手铐、软禁、敲诈罚款、扣押胸卡”等内容,丹尼斯也一概否认。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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